2011年12月23日 星期五

遊行·多元


遊行要顯示的就是差異,要讓一般民眾看見的,就是除了所謂異性戀一夫一妻以外更多元的可能。
我參與多次遊行,我看到的就是這樣:
第一,奇裝異服或者裸露通常是記者愛拍的樣子,就算比較樸素的遊行民眾入鏡,大家也不會察覺,大家的視線總是聚焦在這些扮裝或裸露的人身上,畢竟那是一般日子看不到的。因此記者拍下的照片也會給他們特寫,像我一般樸素、不會特別帥身材也沒很好的遊行人士,很難受記者的青睞,那怕這樣的人群是佔遊行的大部分。因此呈現在電視機前的自然會以裸露、扮裝為特點,但只要真正走一趟現場,就會發現遊行很多元,還有殘酷兒、有原民、有同志父母、有支持同志的家庭(含父母小孩)等。
第二,遊行的裸露和扮裝,其實也有他們的訴求。歷來遊行最多人裸露的團體就是水男孩,我們可以嘗試去了解他們裸露的訴求是什麼。像我了解的就是他們會帶出“身體並不羞恥”這樣的一個訴求,此外像水男孩這團體是以游泳為愛好的一群朋友所組成,他們的制服自然是泳褲而非西裝制服之類的,如果他們穿戴整齊來參與遊行那才很怪。很可惜的是,台灣的遊行比較缺乏其他制服團體的參與,不然我們可以看到更多的制服團體參與,像警察、軍人(其實過去也有,但似乎比較不明顯)。
扮裝方面,要表達的是性別的越界。性別多元的世界包含的不僅僅是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還包含扮裝、變性人等。遊行也是變性人、扮裝者展現自我的空間,在一般日子他們不敢展現自己因為怕社會的歧視,但也只有這樣的場合他們才能比較自在,至少遊行隊伍不會排斥他們,要求他們穿戴不適合他們身體的服裝。穿起不一樣的衣服走在街上是一種勇氣,我為他們喝彩。此外,我必須說明的是,正是這一群扮裝皇后掀起了石牆運動(1969),才會有後續的同志運動。
第三,去除污名並非讓一般人只看見所謂同樣的部分,也是要讓大家看見差異。馬來語有一句諺語我很喜歡,tak kenal maka tak cinta(譯:認識,才會愛),只有讓大家看見與認識,這個社會有很多不一樣的地方,才會去思考如何應對與接納。對扮裝、裸露等議題不了解,只會讓我們(包含社會大眾與同志族群)持續產生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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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也不會,
裸露與扮裝本來就是遊行眾多訴求的一部分手段,
要展現的就是身體政治、跨越性別,
分割開來那整個性/別的意義就缺乏了多元。
同志遊行沒必要把自己跟其他人分割開來,
這樣的分割根本沒意義,
也無法展現訴求,
那樣的“多元”是沒有意義的。
就算分割開來,
只要窺視的心態不變,
裸露與扮裝還是會與同志同樣被污名化。

此外,如果參與了遊行,
就會發現每屆的遊行都有訴求,
去年是實現同志政策,今年是彩虹征戰,歧視滾蛋,
每一屆遊行都有些儀式(彩虹地景)來展現主要的訴求,
那才是精髓,
可是媒體是不會報導這麼深沉的東西。
他們寧可去報導一些刺激的,
有裸露扮裝就報導裸露扮裝,
沒有裸露扮裝就看有沒有帥哥美女互相親吻。
他們以窺視、嘲笑的角度去報導事件,
鮮少針對訴求展開報導,
不僅僅是遊行,其他事情也是一樣。
即便是穿著多麼整齊的遊行,
媒體還是會以窺視的角度來報導,
不會針對訴求去批判。

如果你的異性戀朋友有那樣的誤解,
那你就可以趁機會教育一下,
說明你所看到的同志是多元的。
若你也放棄這樣的教育,別人自然誤會就深。

每一年遊行的訴求都很明確,
但要不要跳過媒體的鏡頭去了解背後的故事,
就看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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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偏見的人,
不管遊行隊伍有沒有裸露扮裝,
他們依舊對同志反感。
對你來說無傷大雅的兩個帥哥親親,
對一些人來說還是無法接受,
他們也會大做文章:『同志在街上都能親吻,私底下就更濫交,噁心死了!』。
那些如果只能透過遊行隊伍才能看見同志的人,
可想而知他們自己本身就不夠友善,
看不見身邊的同志親友。


就算遊行隊伍有所謂的整齊,
但只要整體的社會還是不夠友善,
同志依舊無法被看見。
而更遺憾的是,許多訴求也不被看見,
這樣驅逐比自己更為弱勢的議題如扮裝、變性,
根本不是同志遊行的本意,
那才是本末倒置。
同志(LGBT)本來就包含許多被污名化的群體,
包含被稱為人妖的變性人、扮裝,
也包含男體(你沒看見社會大眾其實對男體還是有很多排斥?)。
如果在遊行『穿戴整齊』,
那麼其實是抹殺他們的存在。
這樣單元的遊行,根本沒有資格要求社會大眾接納多元。


如果同志自己本身都要透過別人來解釋,
才看到性別的多元,
那麼就說明我們的生活裡缺乏這樣的教育,
讓我們只看見日常的柴米油鹽與吃喝玩樂,
卻看不見更加深層的同志議題,
那是我們自己有問題。
同志自己都不願主動了解多元議題,
又怎能以單元的樣貌要求別人理解與接納你這多元的其中一部分呢?


同志遊行如果需要『犧牲』一些比較『骯髒』的議題,
來訴求社會大眾『接納』同志,
那麼這樣的遊行是很失敗的,
因為沒有承接過去的歷史,
也缺乏多元的展現。
所謂注意『輕重緩急』,
別人也可以同樣的理由去關注所謂更重要的國家大事而不去注意同志議題。


一味訴求社會觀感,
也是說明你身邊缺乏讓社會看見同志的機會。
可是舉辦、參與遊行的團體,
已經在各個層面讓社會大眾看見同志了。
像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性別人權協會、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等,
你可以去函要求他們到你學校或附近做演講,
讓你身邊的人去認識同志。
與其躲在電腦後跟著一般人的視角起舞,
不如投身參與各種同志人權團體的活動,
好好去了解多元的議題,
反過來教育身邊的民眾。


同志議題不會是遊行時穿戴整齊就能被看見,
那是把問題看得太簡單了。
同志議題是需要各種場合與空間,
被看見、被教育才會有被認識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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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遊行是有需要更改的地方,
主要是遊行漸趨嘉年華,
而慢慢失去運動的精神。
大家多關心吃喝玩樂,卻鮮少關心同志的許多議題。
(因此也有團體用身體展演,警告這樣的氛圍,
前幾年all my gay的裸露,
除了震撼全場,
也在表達他們的控訴:刑法對情慾的不當控制)

各種人權運動,走上街頭時就是要被看見。
而同志運動是要大家看見什麼?就是看見多元。
裸露、扮裝不過是各種多元的其中一部分,
我們應該充分讓各種多元被凸顯,
而非抹殺他們展現自我的機會,
打斷認識的橋樑。

沒有裸露與扮裝的遊行,
那是抽走同志次文化的一部分,
也是跟同志運動的歷史切割開來(請記得扮裝皇后給我們掀起的石牆運動),
那樣的多元就不再是多元。
那種遊行更加糟糕,
因為上街頭之前就先排斥了異己,
不是同志運動所要訴求的『看見差異、性別多元』。

此外,
遊行也是針對社會恐“性/別”的氛圍做出回應,
當我們認為身體是羞恥的、裸露是糟糕的、性別越界是變態的,
那就證明整個社會對性/別認識不深,
走出來就是讓大家看見性/別的多元,
裸露就是要讓大家看見性的恐懼症,
扮裝就是要讓大家看見我們還有一群被污名的變性人、雙性人(intersex)朋友。
這些和其他元素(同志伴侶、同志的父母、身障同志、原住民同志等)是並存,
沒有高下輕重之分,每一個元素都很重要,缺一不可。
只是經過媒體的過濾,自然只剩下裸露與扮裝。
(但事實上,還是有參與遊行穿著樸素的民眾被拍到,而且也不少,
但我們的鏡頭我們的眼睛不會擺在他們身上)。
要讓民眾看見更多元的樣子,
不是削足適履,
讓自己『乾淨』的樣子擠進去設下框架的空間,
而是拓展大眾的視野。
污名從哪裡來,我們就往那裡去,
直接面對污名,
不能躲開污名自行訴求『乾淨』。

如果民眾眼裡只有裸露與扮裝,
那麼我們就呈現更多的樣貌,
讓他們看見,除了裸露與扮裝,
還有很多東西是他們所不了解、不曾看見的。
除了遊行,也採取更多方式進入各種空間,
讓社會看見性別多元的樣貌。

遊行最成功的地方,
就是多元性別得以展現自我。
每個人都能夠以自在的狀態走到街頭,
不會有人因此遭受歧視,
不會有人遭受排斥。
這也是那麼一天,應該說是半天,
可以讓大家展現自己,
彼此看見彼此,
舒服跟朋友相會的日子。
沒有人需要配合所謂的社會觀感而壓抑自己,
那不是遊行的本意,而是複製偏見。

2011年11月18日 星期五

那些年,我不敢追的男孩


『性向自主』活動被打壓,
說明了馬來西亞還是很保守,
對LGBT還是有很多不了解。
我們何不寫出自己的故事,
感動更多讀者?
這是我準備投稿的故事,
請大家幫忙校對。
期待有更多LGBT的生命故事被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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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這部電影從台灣紅到馬來西亞,看過的觀眾很多都在讚好,柯景騰和沈佳宜頓時成了最熱門的名字。也許很多人不知道,當他們甜蜜的懷想那一年的愛情時,另一些人的那一年,卻是孤獨且苦澀的……

我的校園生活也許跟大家很像,最大的不同應該是我的故事沒有沈佳宜,只有跟我無緣的男孩。我還記得中學開學的第一天,新的校園,新的環境。每件事情對我來說都很新鮮,尤其是那些穿著雪白制服的男孩們。上課鐘響,我們坐在位子上。門口突然出現一個男生,清秀的臉上畫著兩道濃眉,帶著酒窩的笑容令人感到親切,白色的制服穿在他身上更是顯得筆挺。看到他的那一霎那,我的視線再也很難離開。

他和我坐同一排,我們之間隔了兩個位子。每天上課的時候,我一直強迫自己專心看黑板,深怕視線轉到他身上再也轉不回來。只有下課的時候,我才偷偷望上幾眼。那個時候沒聽說什麼『同性密友期』,就算有我也不信,因為我也有要好的朋友,卻沒產生任何超越友誼的感覺,唯獨對這個帥氣男孩比較冷漠,我不知道要怎麼跟心目中的白馬王子交談。

偶然間,才知道彼此住同一住宅區。這樣的機緣,讓彼此更靠近了一點,但也只有那麼一點。他是籃球校隊,我這體弱多病的書生只能看他在球場上揮灑汗水,卻混不進他的朋友圈子。有時候我們會乘同一班公車上下學,閒聊班上的事。跟他較為親近一點的時候,就是緊靠他身旁一邊幫他解數學題,一邊嗅著他身上的氣息,那是好學生的唯一的福利。我一直享受這樣的時刻,但不敢、也不知道如何跨過那道邊界。

我一直說不上來這樣的感覺是什麼,一直到我翻開報章,看到副刊的專題報導,我才認識那禁忌的三個字——同性戀。因為那次的專題報導,讓我知道這社會並不那麼友善。我從來不在外人展現我陰柔的一面,也仗著成績優秀,又是學長又是社團幹部的光環,保護我自己。我是老師們的寵兒,誰也不敢在我頭上動土,校園霸凌似乎離我很遠。一直到很多年以後,我才知道有很多孩子其實沒那麼幸運,像玫瑰少年葉永鋕、像最近離開人間的楊小弟弟。

在班上,我表面上是樂於助人的優秀生,但內心裡卻是一個需要肯定的孤獨男孩。中學六年,我從沒告訴告訴任何人我的事,也不敢跟他透露半點感覺。我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和班上的可愛女生交往,我心裡再痛也還是得笑著祝福他們。如果那些年我的校園對同志友善,也許我會跟他在一起,也許我會告白失敗,也許我會跟朋友分享他的一切一切……至少我不會一個人吞下淚水。

2011年11月9日 星期三

聲援性向自主,抗議無理打壓 ——譴責政府漠視人權、打壓性向自主活動的聯合聲明


正發起聯署,請大家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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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一群關心馬來西亞性別議題的人士,針對近期「性向自主」(seksualiti merdeka)活動被打壓的事件,發起這項聯署。

在吉隆坡舉辦的「性向自主」是由一群關心性別與人權議題的非政府組織與個人合辦的年度活動。參與籌備的非政府組織包括了馬來西亞律師公會(Malaysian Bar Council)、大馬人民之聲(SUARAM)、粉紅三角基金會(PT Foundation)、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等。活動舉辦至今已有三屆,包含研討會、電影欣賞等,名稱中的Merdeka在馬來文有獨立的意思,取名merdeka正是提醒大家,雖然馬來西亞獨立已有五十多年,但很多人還是無法做自己。這項活動也是一個讓社會大眾與性別多元族群對話的空間,透過資訊的分享、對話的機會,讓性別多元族群(男女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跨性別、中性人、酷兒等)的生命歷程能被看見與了解。

馬來西亞在人權,特別是性別人權的維護上素來名聲不佳,這幾年更是一步一步倒退。在民主的國度,男女在公共場合牽手也曾被視為猥褻行為,更不用說同性間的親密行為。在法律上,刑事法典第377條文懲處了發生非自然性行為者,只要發生陰道交以外的性行為如口交、肛交等將受到制裁,首當其衝的正是男性間的性行為。有關當局更舉辦所謂的改造營,試圖改造所謂的娘娘腔男孩。在2008年,回教法委員因擔心女性做男性化打扮會變成同性戀,宣布禁止女性做男性打扮。在教育現場,一名性教育講師更公然教唆小學生辱罵同性戀者為「狗男女」、「姦夫淫婦」。社會的不友善,使得同性戀者必須隱藏自己的身份,許多人更走入異性婚姻,甚至也有同性伴侶遠走英國尋求庇護。

除了同性戀者,馬來西亞對跨性別也不友善。早在2007年,一名跨性者被宗教局官員毆打至重傷,當時引發國際組織的關注。今年7月間,一名變性人阿麗莎在手術後,申請變更身份證上的性別。可是她的申請不僅被駁回還被羞辱,最後因憂鬱症而去世。10月初,電視台的女性節目製作了一期專題——「變性人:女性的威脅」,節目中充斥著對跨性別的偏見與歧視。

在不友善的環境下,「性向自主」活動顯得非常重要,因為它提供了一個平台,讓社會大眾與性別多元族群能看見彼此,增進了解,像馬來諺語說的那樣「Tak kenal maka tak cinta」(有認識才有愛)。也唯有促進彼此間的認識,社會才能看見多元性別,打造友善的馬來西亞。

遺憾的是,政府並沒有積極維護性別多元族群的人權,這次更是變本加厲。只因為有團體抗議就先宣布此活動非法,再進行調查,政府此舉是本末倒置、不符合程序。在保守團體的叫囂下,政府以社會安定為由禁止舉辦活動,讓我們深感失望。這種忽略性別多元族群感受的行動,會造成民眾產生更大的誤解。

因此我們發起這項聯署,向馬來西亞政府提出以下三點訴求:

1 停止打壓,恢復「性向自主」活動
「性向自主」活動是提供了解與認識彼此的平台,如果禁止「性向自主」的活動,只會讓民眾對性別多元族群保持偏見與歧視。性別認同與性傾向的權利是建立在固有的自由、尊嚴和所有人類平等的權力上。作為聯合國成員國之一的馬來西亞,卻違反了《世界人權宣言》中「確認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並且人人有資格享受宣言中所在的一切權利和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際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區別」的原則和價值,阻斷了民眾了解和認識性別多元的機會。

2 採取行動,制止仇恨與歧視的言論
性別多元族群有自在生活的權利,沒有人應該因為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而遭受歧視。可是馬來西亞的男女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跨性別、中性人、酷兒等卻遭受來自社會的歧視與侮辱,包括以信仰為名義發出的仇恨言論或死亡恐嚇。今年6月聯合國人權理事通過一項決議,將探討如何利用國際人權法,制止基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暴力及相關侵犯人權的現象,我們呼籲政府確實遵行聯合國所制訂的《世界人權宣言》,制止各種鼓吹仇恨與歧視的言論,保障性別多元族群的生存權益。

3 加強宣導,讓民眾深入了解性別弱勢族群
國內缺乏對性別多元族群的了解與尊重,我們呼籲馬來西亞提升性別人權的意識與關注,包括設立更多性別友善的機構、舉辦相關活動,讓民眾有更多管道看見個別的差異,消除偏見與歧視。政府應為人民服務,不能因為保守勢力的叫囂而放棄部分人民的權益。

我們歡迎支持這項訴求的人士聯合簽署這份聲明,使馬來西亞能成為性別友善的國度。


發起人:一群關心性別議題的馬來西亞公民:湯炳超、張玉珊、張斯翔 
===其他人陸續加入發起與連署中=== 

【相關鏈結】 
1 『性向自主』活動官網:http://www.seksualitimerdeka.org/ 
2 馬來西亞違反性別人權事件簡表.docx

2011年11月5日 星期六

我會放在心上——紀念鷺江楊同學


外面是狂風暴雨,
小弟弟,我知道你怕。
你想找個屋子躲雨,可是找不到,
沒關係,我當你的雨傘。
我們一起找房子避雨,好不好?
坐在溫暖的屋子裡,等著太陽,
一起看那美麗的彩虹。
我一直相信彩虹是很美的,
因為多色共譜。
小弟弟,你看到了嗎?
彩虹很美,對不對?

小弟弟,你的故事也許會被遺忘,但我不會。
小弟弟,你最後說的那些話,我會放在心上。
小弟弟,我們一起努力,讓更多人看見彩虹的美,好不好?

2011年11月1日 星期二

國旗與彩虹旗的交會



終於結束這情慾的、歡樂的週末。

10/29第九屆台北同志大遊行,對我而言有不一樣的意義,我不是說令人髮指的真愛聯盟事件,也不是彩虹天堂遭歧視的事,而是這一次的遊行有許多新的體會。第一次,以團體負責人的名義報名參與遊行,以往的台北遊行總是跟著人家的隊伍,覺得自己有點像遊魂。這一次是小YG行動聯盟成員、PLU Malaysia召集人、元智大學性/別元素讀書會會長。走在隊伍間,雖然要忙著跟朋友報告進度,但很實在,很開心。

第一次,扮裝。老娘走了那麼多次,頂多是2009年那次跟中央酷兒社的朋友戴上“孝巾”表達訴求,這一次可是豁出去了,實驗衣底下是一件黑背心、黃泳褲。好害羞啊!

第一次,帶著自己的國旗參與遊行。很高興的是,跟我們一起跑的朋友不少,有異性戀也有同性戀,有來自銘傳的一群朋友,有來自馬來西亞各地的旅客,有一起喊過hidup bersih的夥伴。感謝你們,在一片彩虹間展現我們光輝的條紋,讓我們的隊伍產生意義。

這次遊行有很多的感動,特別是台上六組人的訴求。雖然夥伴已經在跟我抱怨肚子餓了,但我還是把大家硬留了下來。因為每個發言人只講三分鐘,可是背後的議題、心中的理念卻是三年也講不完的。我記得何春蕤老師的擁抱性異議,Vincent大罵“社會共識是啥小”、愛滋行動聯盟的碦飛、阿學等歷數污名與壓迫、李幼鵪鶉的許多靈感、陳雪大放閃光、小明的“我們也要有性”、張懸的胸部很大、郭媽媽的愛心保證……太多了,沒辦法一一記錄。但還是請大家記得,因為歧視,因為污名,所以我們才會走到街頭,遊行不只是大拜拜,還有很多值得我們去思考的議題。但願過了今天,我們都帶著那些感動成長。

回到房間,收到又驚又喜的消息。驚的是我的訪談上了馬來西亞的電視,可是口條不順還伸舌頭,超醜的!喜的是我們的國旗不止召喚了沿途的同鄉,也感動了一位朋友。

附錄:

老媽的嘮叨


剛剛打電話回家~

老媽說:
“吼,自己都顧不了就不要做這些沒有意義的事”
“自己小心自己的未來,好心一點啦,自己的前途最重要”
“想想身邊人的感受,別讓我提心吊膽,別人都來問我我都不知道怎麼回答”
“不要再搞那些東西啦,好好找一份工作,顧你的學業”
“你去拿獎登頭條不要緊,但是這些別人不敢做的事你就不要去做”
備註1:我的說法是別人怕讓人家知道,所以就推我上去發言,雖然實際上是我自己揪團的~XD
“整天搞這些,小心你的朋友離你而去,想想人家會用什麼樣的眼光來看你”
備註2:這我倒不怕,哪個人離我遠去,那他就不是我的朋友!我有小YG的夥伴、有性/別元素的夥伴,還有一堆挺我的異性戀朋友!
“想走這條路就不要讓人家知道,不要醬張揚”
備註3:我有聽錯嗎?她是不是發現了什麼?……

備註4:其實接通以前,我打了兩次。第一次老媽好像聽不到我講話的聲音,所以掛掉了。第二通響了很久沒人接。過了幾分鐘才打了這通。也許……

結論:
雖然老媽是嘮嘮叨叨,
不想我去做這些事情。
但總算是沒有鬧出家變,
大概她還是以為我是一個不知輕重,
到處幫人家出頭的一個異性戀乖男生?
(我是不會告訴她我那天有大膽的扮裝、
當天晚上在aniki實踐我的性權,嗯哼~)

打完,吃飯去!

2011年10月29日 星期六

100/10/29 遊行 PLU Malaysia發言稿


參與遊行的隊伍都有機會受邀到前導車上發言,
或者呼喊口號。
難得有機會發言(搶鏡頭),我自然不放棄。XD
屆時還要一到兩位馬來西亞的夥伴幫我拿牌子,陪我上車。
這是我暫時擬定的發言稿。
===
大家好,
我是馬來西亞的明越。

數十年來,馬來西亞有不少人過來這裡唸書、或者是就業。
其中也不少馬來西亞的同志,
大家都很喜歡台北,因為台北對同志友善。
我手上的牌子寫著PLU Malaysia,
PLU三個字是代表People Like Us,
意思是“像我們這樣的人”
在馬來西亞是圈內人取代Gay和Lesbian,互相稱呼的名詞。
今天我(們)代表家鄉的朋友上來發言。

台北同志遊行舉辦至今已經有九屆,
每一年的人數都在增加。
但遺憾的是,歧視依舊存在。
像之前的真愛聯盟事件,最近彩虹天堂事件。
在馬來西亞,我們也面對不少的歧視。
例如今年四月,小學性教育講師在教唆孩子,
只要不是發生在一夫一妻間的性行為,都叫『狗男女』、『姦夫淫婦』。
今年的七月,一名跨性別的朋友想要申請變更身份證上的性別,
但是這申請不止被駁回,還被人們羞辱,最後憂鬱症病發而離世。
三個星期前,首相署部長更公開表示馬來西亞不接受LGBT的權益,
因為那是違反道德、違反回教教義的文化!
每一件事情都在告訴我們,歧視無所不在。

台灣的環境比較好,
至少大家可以走到總統府前,要馬英九兌現說好的承諾。
可是在馬來西亞,
警察是幫助貪官污吏來對付老百姓,
用催淚彈驅散遊行的群眾。
面對不友善的環境,我們還有很多事要做。
我們希望馬來西亞能跟上台灣的腳步,
看見差異,尊重多元!
我期待有一天能在馬來西亞的街道上揚起彩虹旗!
讓我們一起加油,一起努力!
彩虹征戰,歧視滾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