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5日 星期一

做愛·戀愛·說愛

 

 
  最近看完了這部《愛愛內含光》,很喜歡這部劇。前些時候在網路流傳的部分片段,林哲熹與巫建和在阿嫲的靈堂前做愛,非常搞笑。真正看完這部劇以後,覺得這跟《性愛自修室》一樣讚耶,都是在討論性愛議題,包含開放式、自慰、除毛、師生戀、撞號、性冷感等。
 
  在每一集的最後面,都有邱曖(詹子萱飾)在自己的頻道去談各種各樣的性愛話題,每一集的主題如下:
  1. 女生自慰正常嗎?
  2. A片是好的性愛教材嗎?
  3. 譚崔是什麼?
  4. 初夜情結真的存在嗎?
  5. 菜花是什麼?
  6. 壓力大時做愛會有幫助嗎?
  7. 男同志撞號怎麼辦?
 
  菜花那一集,讓我想到之前工作時的內容之一:愛滋與性病防治宣導。愛老師頻道所講的也是我在學校現場演講的部分內容。一直以來,我們在性愛的話題都一直隱晦討論,沒有正確的知識也就無法應對各種狀況,甚至影響關係的經營。就像前些時候,還有人來電到我們辦公室遊說我們參與放生活動,以治療愛滋。雖然當下覺得好笑,但想想這也很悲哀的,因為現在談愛滋已不再是人人聞之色變的絕症,我們已經在談預防性投藥、談U=U、談去污名、談長照,甚至是長效針劑。認識性病的傳染與預防,還有好好聊各種性與身體相關議題,我們才能去溝通彼此在關係中的需求。
 
  在這部劇中,主要角色都有跟伴侶起過爭執、衝突的場景。人們之所以產生衝突,很多時候是因為彼此之間的期許不一樣,你有你的堅持,他有他的立場。伴侶之間很多時候如果沒有溝通好彼此的期待,衝突會越來越深,甚至會把彼此推向更遠。
 
  如何處理關係中的危機是一門學問,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方式。有些人會指責對方,例如美芝(苗可麗飾)生氣丈夫邱正男(洪都拉斯飾)在結婚紀念日前竟然還在打手槍,在家人面前給丈夫臉色看,卻不曾真正跟丈夫溝通自己的失落與需求;有些人是自己冷漠以對,例如面對太太的性需求,林世傑(馬志翔飾)常常以工作忙碌的理由逃避;有些人會講大道理,例如邱曖跟炮友周平克(柯震東飾)在激情後,平克追問邱曖的心情是否還好,就說了一大堆道理,就是不說自己的心情;也有些人是關注對方多於自己,討好對方是要務,例如邱宥森(林哲熹飾)與前男友亨利(隆宸翰飾)在交往時角色撞號,可是他都屈從對方的意願,於是在性關係中並沒有真正爽到,只是讓肉體成為維繫關係的工具。
 
  有時候解決關係之間的問題,關鍵在於雙方有沒有真正對彼此坦誠。像是邱葳在逼問之下,林世傑終於把話說出口:「我現在要講的,你不會喜歡聽,好嗎?」「好,我說好不好?你聽清楚了,我不知道我喜不喜歡她,因為這個問題我想都沒有想過。可是我很清楚知道,我很不喜歡現在的你。」雖然雙方在吵架,但終究把自己在意的說出來,就有機會促進彼此的了解。後來雙方在討論邱家兩老事情的時候,也決定一起去找婚姻諮商,對自己誠實。
 
  整部劇看下來,《愛愛內含光》跟《性愛自修室》一樣,都是借助性愛來談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期待有更多好劇,讓我們好好去談身體的事。

2024年3月23日 星期六

324 之路過現場


   318運動期間,有件不能忽略的事便是323晚上的行動。在佔領立法院後,因政府未正面回應抗議事件。於是有民眾突破行政院,之後抗議群眾和在場警方發生衝突。凌晨兩點,警方開始舉牌警告,執行清場任務,不少民眾在衝突中受到警方暴力對待。這一晚,恰巧有一群馬來西亞朋友也路過現場。

  十年前的這個時候,馬來西亞旅台同學會在後門咖啡(已歇業)舉辦了一場講座:《馬來西亞民主運動的想像與現實》,主持人是會長官世峰,與談人有世新大學博士後研究員黃國富,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那時候是505大選後的次年。2013年5月5日的馬來西亞選舉,在野黨聯盟雖然獲得過半票數,然而票票不等值,執政聯盟憑著選區劃分優勢贏得選舉。當時馬來西亞積極參與淨選集會、反萊納斯等社會運動的民眾感到失落,在台學生也不例外。2014年,馬來西亞旅台同學會舉辦了這場座談,邀請留台學子一起討論馬來西亞的現況與未來。

  講座還沒結束,我們就在臉書劃到民眾進入行政院的消息。所以講座結束後,我們也都前往行政院。我記得那時候我們也跟著民眾坐在行政院的空地上,呼喊警方後退。直到警方舉牌準備清場時,我們幾個馬來西亞朋友討論此時應走為上策,因為我們也不知道如果留下來被警方抓到後會怎麼樣、也不知道會不會因此被遣返。我們離開現場到附近的麥當勞休息,但還是關注行政院那邊的舉動。

  此後的事,警方清場,民眾被打傷、被逮捕、被起訴,這是大家在網路就可以找到的資料,不在此贅述。318運動期間的另一件大事,便是3月30日的大遊行,據主辦單位估計約有50萬人參與,我想這中間應該有不少民眾可能是看到參與行政院行動的民眾被警方暴打的畫面,而激起的不滿。

  330遊行前,有PTT鄉民爆料,說移民署打電話警告外籍人士勿參加。馬來西亞在台學生之間也在討論要不要參與330遊行,同時擔心被遣返。後來我翻到移民署函復台灣人權促進會的文,解釋外國人停、居留期間參與合法集會的相關規定,如「外國護照簽證條例」、「入出國及移民法」等,提醒參與者還是要小心。

  事件過去十年,相關法條也有修訂。如果未來在台僑外生想要參與各種集會遊行,我還是會建議先看清楚法條,以及盤點自己手上有的資源,並衡量參與的後果。你可以參與,但也要記得降低自己的風險。

p/s:照片取自公民行動影音記錄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