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6日 星期日

問題本身不是問題,怎麼看待問題才是真正的問題。

【圖說】2011年台灣同志遊行,我用馬來西亞同志的身份上台。同時間,我跟小YG行動聯盟也以主題裝扮帶出愛滋議題,我的服裝是外頭醫師袍,裡頭是一件小背心及小泳褲。除了2012年的花蓮遊行,這次是同志遊行中裝扮最大膽的一次了。



再一次,同志遊行的裸露與扮裝被熱烈討論。今年一位馬來西亞的朋友也在臉書發文問我,何以同志遊行需要暴露。網路上對於同志遊行裸露感到反感的論點不外乎如下:模糊焦點、保守人士會做文章、拖慢同性婚姻的進度。他們似乎假設如果同志遊行穿戴整齊,社會就會比較接納同志。這些言論常常見於沒出席過遊行者,也有參與遊行但不苟同者。只要參與遊行的人就會知道,多數人穿著傾向保守,但在網路上流傳的遊行圖片,最吸引人的往往是最妖艷、最裸露的一群。這值得我們省思:網路上的照片就只有這些嗎?是拍攝的人只放這些還是我們只看到這些?我們是否要透過別人篩選出來的資訊去批評?

「裸露」、「扮裝」等詞在此有濃厚的負面意味,我相信負面觀感一定有,但沒我們想像中那麼嚴重;只要我們打破框框,裸露與扮裝也可以是正面的,或是為遊行加分的條件。我們不妨仔細觀察社會周遭,裸露與扮裝何曾少得了?綜藝節目上藝人穿著清涼、男女裸體寫真、有意無意賣弄明星身材的劇集處處皆是。社會看待這些裸體的態度是什麼?如果裸體只有負面觀感,那麼何以裸體大行其道?這不就說明裸體也可以是有趣的話題,可以很輕鬆地對待?如果我們對於社會上的各種裸體如此寬容,何以對遊行隊伍中的裸露如此苛刻?我們在挑軟的柿子吃嗎?

裸露不是模糊焦點,是符合主題精神
有些人會覺得同志遊行不宜裸露,因為會「模糊焦點」。這種說法其實顯示了這些人不了解同志遊行真正的主題是什麼。同志遊行不是一場乖孩子們跑出來的活動,它是讓所有被排斥的人能夠展現自我的場所。這裡的所有人不只是同性戀。怎麼說呢?現在我們會覺得社會排斥同性戀,但也有很多少數族群如BDSM者、愛滋感染者、性工作者、娘娘腔、男人婆等也跟同性戀一樣被排斥,追根究底會發現大家相似的處境都是來自同一個問題——整個社會對性別的觀念很僵化。社會大眾認為,男生應該有男生的樣子,女生應該有女生的樣子;性只能夠躲起來做,不能公開討論;性只能有特定的方式,不能有更多樣化的玩法;性只存在所謂健康者之間,感染性病的人就該死;身體只能是隱私的,不能是開放讓大家欣賞的。而這些性少數族群中,有不少人是身份重疊的,例如感染者男同志、從事性工作的跨性別等。所以同志族群不只是同性戀,而是包含LGBT以及各種性少數的集合。是故同志遊行不只是同性戀的議題,也呈現了族群內外的各種差異、各種議題。當我們認識各種議題的時候,才能對這個社會有進一步的了解,並聯合彼此的力量去反抗。

這一次台灣同志遊行的主題是「擁抱性/別・認同差異」,正是說明了同志遊行的精神——理解一起被壓迫的性少數。台灣同志遊行主辦單位的主張是不應該擁護單一的形象,避免排擠不符合形象的人。因此,遊行隊伍中就會出現各種形象,有的可能會讓你很開心,有的就可能讓你不舒服。無論是哪種形象,都可以在遊行隊伍中展現自己的樣貌。換句話說,裸露也是一種可以在遊行出現的形象,也是符合主題所說的「差異」,不是所謂的「模糊焦點」。如果你覺得某些議題「不適合」出現,那麼這個議題就少了一個可以讓我們理解的空間,也就間接讓某些群體「噤聲」。這不利於同志遊行,因為它無法照顧到更弱勢的人,也無法因此要求別人尊重多元,因為自己人已經在打壓部分議題了。

隊伍中的裸露也是可以很不一樣。有些人就是要展現主流美,有些人就是要展現不主流的身體,甚至是被忽略的身體,像這次遊行也有跨性別朋友上空參與遊行,提出的觀念就是跨性別、女性的身體受到束縛,無法像男生可以裸露上身。男生可以自由裸露上身出現任何場合,不是值得我們深思嗎?也有些人就是不喜歡穿太多,可是因為社會的束縛,他們得穿著所謂的衣服。有些人是代表著團體,像是水男孩就是以游泳聯誼的團體,所以小泳褲就是他們的「制服」。也有人因為裸露常被要求合照,他會要求一起合照的朋友把他的招牌也拍進去,而招牌上的訴求因此也跟著入鏡。我還記得有一年的同志遊行,All My Gay的幾位成員遊走法律邊緣,以近乎全裸的姿態在舞台上接吻抗議刑法與兒少法性的妖魔化與污名化。從前述例子,我們就知道裸露有很多議題可以說,而不只是過去常強調的那種負面觀感。

裸露影響同志權益?
也有人會擔心,遊行的裸露是否會影響社會對同志的觀感?我認為不會。在最初幾屆的同志遊行,已經有裸露、扮裝、性工作者、BDSM者,當時社會對同志還不是那麼友善,同志社群也反對遊行出現上述元素。12年後的今天,同志遊行人數卻越來越多,但社會大眾對同志的支持度卻比十年前更高,婚姻平權法案推入立法院、社會及校園的性別團體紛紛成立。雖然整體環境我們還不能說好,但總比舉辦同志遊行前好一點點。所以對我來說,裸露、扮裝、BDSM等這些更邊緣的議題不會是扣分,反而是讓遊行的內容變得更豐富,讓我們有機會好好去認識、去理解。

此外,我們不能只依靠同志遊行為現身的唯一管道,這樣只是把同志運動想像得太狹隘。同志遊行只是那麼一天,可是同志運動是每一天都在做。遊行聯盟裡頭的許多工作人員、參與裸露或扮裝的人,都是每一天跟歧視對抗。他們跟政府部門打交道、進入學校演講、或者舉辦各種活動讓社會看見同志。如果有那麼一個人,得透過篩選過的鏡頭而非身邊的友人來片面認識同志,就代表他不夠友善。即便參與遊行都包得緊緊的,那些保守人士還是會挑小毛病。要讓大眾認識同志,我們需要更多人出櫃,讓更多人看見同志族群的多元樣貌。同志也是人,也是有內部的差異,跟一般人一樣也是有「好」有「壞」,有「乾淨」有「骯髒」。如果因為保守人士批評,而讓我們一一捨棄不好骯髒的部分那同志還剩下什麼?

保守人士對宗教、傳統有著莫名其妙的固執。所以即便同志遊行穿戴整齊,他們還是會相信同性婚姻過了以後就會毀家滅國、孫子不會叫阿公之類的鬼話,還是會努力地反同性婚姻。所以遊行的穿著不會是重點,真正的關鍵在於我們怎麼打破這些僵化的思考模式。讓他們認識到同志是真正活著的人,是與一般人擁有各種面向的生命,才能避免捕風捉影。而我們必須提醒自己,同性婚姻只是同志議題的一部分。我們不能以為同性婚姻通過世界就會不歧視同志,這樣想太天真了。同志族群還有許多議題需要我們好好去談、好好去認識的,包括裸露、扮裝、愛滋、性別氣質、校園霸凌、跨性別處境等。當這些議題能好好談論,我們才能去處理歧視的問題。



同志遊行不會干涉參與者的裝扮,因為他們提供一個大家可以做自己的舞台。你跟朋友一起穿團體的衣服,也可以穿上工作制服,也可以裸露,也可以依你想要的樣子展現真實的自己,我們需要做的就是避免以狹隘的眼光去批評別人穿著不適合。裸露與扮裝其實都不是問題,真正的問題是在於我們對裸露、扮裝只有負面的想像。如果我們持續這種想法,那麼同志運動只能止步不前。換個角度,我們就能看見這些裸露或扮裝對同志運動來說是多麼重要的資源。

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

自己的國家自己救啦!

這兩天參與同志諮詢熱線舉辦的研討會,這場研討會邀請了台灣、中國、香港、新加坡的各領域工作者,分享他們在處理同志議題上的經驗。兩天下來,收穫良多。香港的朋友在分享同志運動經歷時不忘佩戴黃絲帶,簡介最近的運動。中國各地雖然面臨不友善的制度,但窮則變變則通,他們在各種縫隙之間運動。新加坡的代表也介紹了他們的驕傲——粉紅點,而台灣的夥伴也介紹了多元內容的同志運動。看著他們侃侃而談分享經歷,實在很佩服他們的傻勁。

唯一可惜的是這場研討會並沒有來自馬來西亞的聲音,我沒有問主辦單位,也許他們邀請了但無人方便出席,也許是馬來西亞沒有適合的人選。我在意的其實不是馬來西亞有沒有被人家看見,而是我們的國民怎麼看自己的國家?

許多朋友常羨慕其他國家的同志大型活動,然後停留在抱怨馬來西亞很保守,無法舉辦同志運動等等。我們只能這樣嗎?難道中國、新加坡就很開放嗎?香港、台灣真的比較輕鬆嗎?如果好好認識同志團體,就會發現他們面臨的環境是一樣地不友善,只是每個人每個團體具體遇到的狀況不一樣,所以選擇的回應方式也會不一樣。

伊斯蘭為馬來西亞的官方宗教,無論是宗教還是執政黨的立場都是反同志的。前數年教育部推出的LGBT辨識手冊,貽笑國際,顯見保守人士對LGBT充滿刻板印象。不僅如此,國內的執法人員對同性戀、跨性別族群並不友善。上個月人權觀察組織發表其報告,顯示馬來西亞跨性別族群的處境非常糟糕。血淚斑斑的經歷,我們承認馬來西亞對LGBT並不是那麼友善。

縱使環境惡劣,但馬來西亞還是有人在LGBT議題上努力。歐陽文風就不用說了,一支利筆力戰恐同觀點。粉紅三角基金會以愛滋角度服務男同志、性工作者;行動黨州議員鄭雨週在缺乏黨中央大力支持的情況下耕耘跨性別議題多年。在吉隆坡市中心,劉藝婉開了一家兼賣書籍的月樹咖啡店,讓客人透過書籍理解性別議題。路人甲表演社用戲劇喚起人們對性別議題的重視,也積極教育學生什麼是性別平等。還有很多朋友都在努力耕耘,無法一一細數。你可以說我紙上談兵,但他們都是實實在在地做同志運動。他們不擔心國家對付嗎?說完全不擔心是假的,但每一個人都在自己的位置上,用心做同志運動。在看起來非常保守的環境,他們找到了可以發揮的空間。


同志運動不只是一年一度的大遊行,而是每一天都在進行的抗爭。如果我們不去認識在本土用心推動同志議題的團體個人,並在人力或財力上幫忙他們,那麼我們永遠只能羨慕別人的遊行、別人的集會。讓我們一起行動吧,創造一個性別友善的馬來西亞!



2014年9月21日 星期日

【悅讀筆記】每個人都有權定義自己



『每個人都應該有權利來定義自己,有權利決定自己要以什麼樣的面貌活著——而且也保留隨時隨意改變那個面貌的權利。』——何春蕤〈跨性別之歌〉

《藍調石牆T》(Stone Butch Blues)是本很好看的小說,作者是活躍的跨性別運動領導人費雷思(Leslie Feinberg)。他的著作還包含《跨性別戰士》、《跨性別解放》等,透過書寫,他讓更多人知道跨性別議題。

2014年9月2日 星期二

兩女疑似發生性行為被宗教局逮捕 系列報導

20140831 Harian Metro--"Penuntut IPTA disyaki pasangan lesbian ditahan"
https://my.news.yahoo.com/penuntut-ipta-disyaki-pasangan-lesbian-ditahan-032805296.html

譯文:
【新山訊】今天早上,兩名20歲在公立高等教育機構求學的女性在柔佛州一家酒店被捕。執法單位在臨檢酒店時發現陽具外形的性用具,並懷疑兩人為女同性戀。
在柔佛宗教局臨檢時被逮捕的兩人分別在檳城及巴西古丹求學,她們表示性用具才從網路上購買。
兩人還沒『享受』剛到手的性用具,就在混亂的情形下被捕。
被執法官員審問後,其中一人又擔心又害怕地承認,她從吉隆坡飛來找她那扮演『老公』角色的姐姐。
兩人將在1997年柔佛回教刑法第26條文下被控,若罪名成立將坐監三年或罰款最高馬幣五千或兩者兼施。
在有關地區的臨檢行動,有關當局成功逮捕了另外七對伴侶,包含宗教老師,公司經理、護士及軍人。
從晚上11點起進行的臨檢,在凌晨三點結束。


2014.09.01The Rakyat Post--"Sisters in Islam: Prove lesbian act really took place"
http://www.therakyatpost.com/news/2014/09/01/sisters-islam-prove-lesbian-act-really-took-place/#ixzz3C7sqH0zi


2014年8月31日 星期日

獨立的國家,未獨立的身體。

圖說:模特兒在怡保街頭拍攝半裸婚紗照,馬賽克是星洲日報放上去的。


又是強迫國民表演愛國的季節,觀賞電影前得奏國歌,未起立者視為不愛國。國歌雖然神聖,但在電影院裡頭確實不倫不類。彷彿只有這樣,人們才會愛惜這獨立的國家。馬來西亞雖然獨立於英國殖民,但人們的思維仍未真正獨立。許多社會議題,我們還是局限於過往的角度,彷彿遵循那些界限世界就不會大亂,很多議題/族群因此不被看見,像是同志、愛滋、性工作、外勞等。

其實許多議題在其他國家或學術界已有深入的討論,但缺少國人關注。身體便是一個跟我們共處但我們對其缺乏想像的議題,如何看待自己或他人的身體?怎麼去界定美醜?彼此對裸露的界限?如果在熒幕前裸露的女體被視為物化,那男體也是嗎?我們對待身體,只是很保守地裹在服飾內,雖然我們會轉頭嘲笑包得緊緊的沙地阿拉伯女性,但沒想到我們也好不了多少。

前些時候,在檳城天體營負責人上載了活動視頻。此舉引來網友矚目,大家一邊大驚小怪一邊散播視頻。上週,兩位模特兒半裸在怡保街頭拍攝前衛婚紗照,照片也引起網友議論並轉發。很快的,這兩組人均被控上法庭,執法單位不抓大蟹只辦小蝦的辦事成效令人驚嘆。我略略閱讀網友的評論,批評者不乏「國情保守」、「非常失禮」之類的輿論。其實我們討論的可以更多。

兩組在「公共場合」裸露者分別在刑事法典第294a)條文及第268 條文下被控。何以他們在不同法條下被控?而這兩條有何差異?如果在公共場合裸露,而騷擾他人者有罪。那麼天體營活動場地算公共場合嗎?如果他們不把視頻放上網路,公眾哪會知道他們舉辦天體營?至於兩位在街頭拍攝的模特兒,確實讓許多路人看見,這可以歸入公共場合的範圍。如果在公共場合裸露(非全裸)讓許多人看見所以處罰,那麼在海邊或公共泳池嬉戲的比基尼女孩是否應同罪看待?如果海邊、泳池這些大眾出沒的場所可以不被視為公共場合,那麼法律是不是可以說明詳細一些?在室內拍攝半裸的照片/影片若在電影院熒幕或網路上放送,是否算公共?說到底,我們對公共場合的定義為何?而在「公共場合」裸露的尺度又該如何?

許多人會遵守社會規範(或者說守法),反對上述兩組人的作為。但現在的規範真的一定對嗎?我們一定要完全遵照不能逾越嗎?規範與法律是不是一成不變?如果我們回顧歷史,不難發現我們對身體的尺度也是一直更動的。像唐代婦女穿著較為坦蕩而宋代婦女較為拘謹,而今天我們的尺度更為寬鬆,男男女女身上的布料更少,甚至可以藉著淋冰水的風潮,遊走裸露邊緣。裸露是不是只能傷風敗俗而無法有其他意義?姑且不說以誘人裸體吸引民眾購買內衣褲的商業操作,裸體其實可以是慈善的、運動的。像英國華威大學(University of Warwick)划船隊每年固定拍攝男性裸體月曆,藉此籌款表達反恐同與同志霸凌行為。而首次在加拿大發動的騷貨遊行(Slut Walk),參加遊行的婦女穿著清涼的服裝,甚至有人上空,以表達一個重要的觀念——『不管女性的穿著如何,她的身體自主權都應該被尊重』。在人們討論這些議題以前,許多身體已經逾越規矩出現在我們周圍,何以不放開心胸,好好討論?

對我來說身體是獨立的,是你自主而非別人可以控制的。無論身材美醜,你都有展現的自由。只要你評估展現後的代價,為何不能嘗試?而大眾為何不能改變我們對公共空間、身體的觀念?把思維從過去僵化的教條解放出來吧,你會發現事情沒你想像般嚴重。


延伸閱讀——
自由時報2014.07.26 「英大學划船隊拍攝月曆 全裸猛男So Hot!」

騷貨遊行(Slut Walk)多倫多頁面
http://www.slutwalktoronto.com/

2014年8月22日 星期五

第一屆 台灣國際酷兒影展

日期、地點:
9/26-9/30@台北 Taipei 
10/3-10/7@高雄 Kaohsiung

官網:http://www.tiqff.com



【TIQFF台灣國際酷兒影展】嚴選世界各地的不同影片、紀錄片或短片,探討國際間酷兒(Queer)族群的性別議題發展,對內展開台灣酷兒短片競賽,嘗試提供台灣酷兒短片更多曝光機會,藉由這一個平台的開啟,讓更多酷兒議題影片創作者能有更好的發表機會。


彩虹圍城


婚姻平權 為愛啟程 十月五日 彩虹圍城

時間:2014年10月5日 下午一點
集會地點:台北市青島東路(立法院)
主辦單位:婚姻平權革命陣線


婚姻平權革命陣線——
『去年11月30日,恐同的宗教大聯盟運用大量危言聳聽的不實資訊與各種不當、可議的方式號稱號召了十萬人走上街頭反對同性婚姻修法(反修民法972),支持婚姻平權的我們至今還沒有機會好好地上街集結充分表達自己的心聲。

我們知道平權運動不應該是比人數多寡的運動,但若是支持婚姻平權的我們,沒有持續堅定且公開地表達我們的訴求,執政當局恐怕只會繼續將法案擱置而沒有任何作為。去年十月,婚姻平權草案通過院會一讀後已經送入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然而,九個月過去了,我們用盡一切和平理性的方式進行催促,試圖對話,司法法制委員會卻一點動靜都沒有。

伴侶盟草擬的婚姻平權民法修正草案是交由民進黨立委提案,民進黨的前任與現任黨主席也都公開簽署支持婚姻平權草案,然而很可惜的是民進黨黨中央迄今仍未對此議題正面表態。另一方面,國民黨中常委開會時,有多位中常委明確表達反對婚姻平權草案,甚至揚言絕不會讓法案通過。這些現實無疑是一記警鐘,告訴我們若是我們再不對政黨與政治人物施壓、表達訴求,一旦拖到2016年1月這一屆立法委員卸任,之前為婚姻平權法案所做的所有努力,都會付諸流水,我們將會被迫回到原點,必須重新提案。

猶記去年我們在凱道熱鬧伴桌,在大家的支持下浩蕩風光地把草案送進立法院。如今,一個攸關基本人權的重大法案卻持續遭受財大氣粗的保守宗教勢力橫加干預以致延宕。
平等不能再等了!

我們現在就必須站出來,並且,如果立法委員罔顧人權與民意堅決不審案,不通過法案,我們必將每年上街,直到婚姻平權落實在這塊土地上。

從今年開始,就讓我們一起為愛啟程,用彩虹的力量包圍立院,堅決要求九月會期開議後新選任的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一定要排案,讓婚姻平權早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