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初次參與遊行的那份悸動,在忠孝東路上舉著主辦單位發放的六色DM,與現場參與遊行的民眾拼出彩虹地景。此後的每一年我都有參與,參與的身份從元智大學性/別元素讀書會、小YG行動聯盟、馬來西亞隊伍、元智大學性別基地社、桃緣彩虹居所,一直到這幾年成立的 Mamak檔——大馬旅台同志會。
近十年來,我都一直帶著馬來西亞的國旗參與台灣同志遊行,也常常在臉書開活動頁面找大家一起來玩。過去數次常常帶著有點大的手舉牌,手舉牌上的標語是我們列印下來後一個字一個字裁剪拼貼而成。今年我嫌手舉牌有點大,所以就讓它們退役,取而代之的是較為嬌小的珍珠板,以及簡單文字與圖案設計。
十五年過去,同志處境的改變大家有目共睹。在台灣,同性伴侶已經可以結婚了;遊行一年比一年盛大,共襄盛舉的企業越來越多,公開出櫃的政治人物與藝人也是一個接一個。當然,同志社群內部也有許多議題慢慢浮上檯面,例如跨性別的生活處境、愛滋感染者的友善醫療等。
在同婚部分,也幸虧伴侶盟、同家會、彩虹大平台、熱線等各個團體組織,持續追踪未竟之事,像是共同收養、跨國同婚。我身邊有好多在台灣生活的馬來西亞朋友,與另一半渴求婚姻。2019年施行的同婚專法,許多來自同婚未合法國家的同志朋友,就無法因此跟台灣伴侶成婚。如果雙方都在台灣生活那還好,可是也有一些朋友卻是遠距離戀情,用昂貴的飛機票維繫彼此。
我常常遇到很多人都說同婚不合法那就跟對方國家爭取,不要造成台灣的國安危機。聽到這些言論,我都很難過。很多時候我是看不到反對者設身處地,去思考提出訴求者的需求與困境。許多跨國同性伴侶需要的是在台灣好好生活,所以訴求對象自然是台灣官方。如果雙雙選擇在別國生活,訴求的對象也會是當地政府。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情形,政治、社運、風土民情大不相同,同運團體的主要訴求與營運狀況也是差異甚大,我們無法用「去跟自己國家爭取同婚」的說辭就能處理跨國同性伴侶的需求。
在馬來西亞,同志運動要優先處理的可能不是同性婚姻,而是刑法377A、伊斯蘭法對於LGBT社群的壓迫。各州的伊斯蘭法也不是鐵板一塊,每個州屬的法條都會有些微的差異。在過去數十年,馬來西亞的同志團體當然也努力為社群撐出一點點的空間。比起十五年前,我覺得馬來西亞還是有一點一點地進步,我們無法一日千里,但終究還是累計了一點點的成果。離開台灣前的我,從來不曾想像過馬來西亞也有自己的多元性別活動、也不認識東南亞同志運動會、更不曾想過自己可以用一張選票換了三任首相(苦笑)。
過去馬來西亞總是只有國陣獨大,但是從2008年的選舉開始,我們看見了社運的力量、政權有機會轉變。當然我們也看到保守政黨在選戰中攻擊LGBT社群,以爭取選民支持。這幾年保守團體推行的教育營,試圖糾正LGBT穆斯林的「歪風」。在即將來臨的馬來西亞第十五屆選舉,LGBT會更加辛苦?還是會有什麼不一樣?我們有可能看到公開出櫃的民意代表嗎?我們可以有更多的同志影視作品在馬來西亞上映嗎?我們可以在馬來西亞揚起彩虹旗嗎?
也許馬來西亞在五年,十年內未必有更好的光景,但我保持樂觀。回顧過去十五年,我看見了台灣及馬來西亞的改變,有好也有壞,有大的改變也有小的改變,至少不是一成不變。
明天我會走上街頭,與大家參與同志遊行,我也邀請你一起參與,一起做一點點地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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