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1日 星期五

【悅讀筆記】男生當什麼女性主義者?


書名:《我是男性,也是女性主義者》
作者:崔乘範(韓)
取得:購自瑯嬛書屋
類別:社會科學
出版日期:2020年7月
出版社:日月文化

  「因為男生不懂,所以要學」這句話是書中我最喜歡的一句。在這個社會,有許多男生自以為是、不願學習、老愛說教。在面對女性主義者批判父權體制時,他們更是曝露了自己的無知。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可能沒有察覺預設值往往是男性。我們不會去強調一個「男」總統、「男」老師、「男」作家,在我們腦海裡,這些名詞好像很容易聯想成男性的樣子,除非我們行文時特別加個「女」字在前頭。女性主義,無非就是顛覆以男性為主的思考方式,讓性別可以更加平等。

  《我是男性,也是女性主義者》的作者是一名高中男教師,他用簡單易懂的方式,告訴讀者他為什麼參與女性主義、有哪些理所當然的現象應該改變。在過去,我們常常對於男性、女性抱有一些刻板的印象,大家都被這些包袱束縛、難以動彈。女性主義的理論,讓作者有機會審視自己的觀點,甚至做出一些改變。他在上課時試圖引導男學生,思考哪些行為舉止其實是對女性不公平、甚至是傷害。

  作者特別標榜自己男性的身份,其實有他的用意在。這個社會賦予男性理性的形象,而女性往往與感性連結。作者知道自己在父權社會所獲得的紅利,他也就借用這個有利的位置,去教育身邊的人什麼是性別平等。他很清楚女性主義還是得由女性來主導,他的角色是協助教育更多的人。

  女性主義發展數百年,劃分出不同的理論流派,如果心有餘力,我們可以閱讀《女性主義理論與流變》了解其發展脈絡。如果無法閱讀這麼大本的書,小小本的《豪爽女人》也是很精彩。沒時間閱讀也沒關係,我們至少還可以管好自己的嘴,面對討厭的政客、名人時,不必攻擊她的外貌、裝扮。

2020年5月31日 星期日

【悅讀筆記】因為你們都是「中國人」







書名:《血統的原罪:被遺忘的白色恐怖東南亞受害者
作者:杜晉軒
出版社:臺灣商務印書館


  白色恐怖,是台灣曾經歷的一段時期。許多年以後,這個國家的人們推動轉型正義,期待更多真相被發掘。因此我們在市面上看到越來越多的影視、書籍,述說那些難以癒合的傷口。《血統的原罪》這本書,主要人物都是白色恐怖時期受到影響的東南亞人民,而其中大部分是馬來西亞人。

  也許有些朋友會很疑惑,白色恐怖怎麼跟外國人有關呢?因為他們也是中華民國定義的「中國人」,是。「自由祖國」僑居各地的國人。這樣的觀念到21世紀時仍然殘留在一些政府文件中,仍然出現在一些人的話裡、仍然出現在政府單位所管理的臉書粉專。2003年,我記得高中畢業後,也跟著同學申請到台灣留學,收到僑大錄取通知書時,發現裡頭是說批准我「回國升學」。我從小到大唱的是「Negaraku」、背的是國家五大原則,在這一刻卻成了「中(華民)國人」。後來我沒赴僑大,過了數年才以外籍生身份踏上寶島。

  但是我有些學長姐就沒幸運了,他們不僅被當成「中(華民)國人」,還經歷了白色恐怖。退出聯合國以前,中華民國與馬來西亞其實有十年的邦交關係。在以前,中華民國需要掌控各地僑民,以抵抗「共匪」勢力。為了避免共產黨潛入破壞,國民政府的情治單位便監控著人民的言行舉止,當然也包含「回國就學」的僑生子弟,他們與家鄉來往的信件當然逃不過教官的眼睛。於是信件中對於台灣、還有國民黨的批評,肯定中國大陸的字句都被視為替共匪宣傳。蔡勝添、陳水祥、陳欽生三名來自馬來西亞的僑生便是踩到了國民政府的地雷而被逮捕,送到綠島服刑。在他們之前,也曾有五名馬來西亞僑生被遣送回國。也有像鄔來一樣,被「中(華民)國」後只能放棄馬來西亞國籍。

  本書作者杜晉軒尋找了過去學長姐的這些生命故事,有些仍在人世也願意分享自己的經歷。有些仍有疑慮不願受訪、也有些人聯絡不上。這些故事,讓我們有機會從另一個角度去解讀台灣歷史。杜晉軒不只是整理他們的故事,也敘述了台馬兩國的歷史背景、馬來西亞旅台同學會設立的脈絡等。他也批判了背後的「大漢族主義」因素,以及維護「正統中國」道統位置的僑務政策。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閱讀此書。

  我很幸運,十二年前抵達台灣時,這裡已經解嚴已久,不只是一般人民可以自在生活,同志朋友也可以自組社團、上街遊行爭取權益。被政府迫害的陰影似乎不再,而許多人民也對現今執政黨表現感到滿意。這是很棒的國家,我也喜歡這裡,但轉型正義的路還是持續要走。我們也不要重蹈覆轍,忽視別人的自我認同,無論是性別、性傾向、國籍、種族。對我來說,一直把外國人當自家僑民管教其實是很失禮的,要別人歸化國籍以獲得某些權益如是。

2020年5月17日 星期日

從半島到寶島的彩虹




  13年前的今天,我應該不知道什麼叫國際不再恐同日。也還好那時候大家沒指責我政治冷感,不然以我當年的玻璃心(現在應該也是XD),應該很難或不再思考為自己或者社群做些什麼。

  左邊的這本手冊,當年被熱線的志工夥伴帶到馬來西亞,再到我手中。這本手冊後來也帶進我的行李箱,陪我到台灣唸書,如今躺在我的書櫃裡。

  這本是因應當年台灣社會與同志朋友的需要,每年都會更新的認識同志手冊,其中有LGBT的小詞典,也有同志朋友的生命故事,歷年的大事記列表與同志資源,讓我對LGBT議題有基本的認識。之後的十二年,因緣際會參與了好幾個團體的創立與發展,關注的議題從同志到愛滋再到社會,從台灣再回到馬來西亞。這些經歷助我甚多,讓我學會看見社會上的各個族群,了解不同的議題。

  回顧那些時候收集的徽章、文宣,想起那些經歷,我很感謝那些生命中的遇到的貴人,大家教會了我許多事,讓我不會站在比較高的位置對著別人指指點點,或者提出自以為有幫助但無視對方需求的建議。

  這十多年我還有件事一直沒做,那就是了解馬來西亞旅台同志朋友的生命經驗。我在想那些飄洋過海來台的馬來西亞同志朋友,是如何看待台灣這個「僑居地」?又怎麼看待自己生活並長大的「祖國」?選擇在此居留或回鄉生活的原因是什麼?

  如今從桃園移居大台北,我有更多機會去認識「像我們這樣的人」(People Like Us),去了解遊子們的生命故事。也許有機會,我們可以把這些故事集結成《我們同在台灣的那些年》。

2020年5月3日 星期日

想當個台灣人,容易嗎?



  這兩天伴侶盟推出的《飄洋過海來看你》MV( https://youtu.be/LzCPcJHx5y8 ),引起台灣同志社群的熱烈討論。台灣通過748施行法接近一年,但仍有許多跨國同性伴侶仍無法結婚。因為在台灣結婚,另一個關鍵的法條便是《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使得外國籍一方若其國家未通過同性婚姻,那麼他也沒辦法跟台灣人結婚。世界上那麼多國家,通過同性婚姻的不超過30個,其中亞洲也僅有台灣通過而已。換言之,許多在台灣生活,或者與台灣來往密切的亞洲各國人民無法與台灣同性伴侶結婚。

  對於無法因台灣同婚受益的外國籍同志,許多台灣朋友提議規劃中華民國國籍以取得結婚資格。我同意這方法是其中一個可行的做法,但我認為還是可以有多元、寬容的做法。其他方法目前不說,我們來研究一下外國人取得國籍需要哪些準備吧。

  首先我會提醒大家,MV只是呈現眾多外國人處境的其中一種,那就是生活在國外,但因為情感而需要常常到台灣會面的例子。像我自己是生活在台灣已久,目前是外籍白領工作者,當然不必擔心出入台灣時遭海關問話。也有不少本身是移工,但他跟台灣人在一起,所以也有跨國同性婚姻的需求。但移工跟我所面對的情形有相同也有差異,例如申請在台工作的流程。所以講到外國人,也許我們要彼此核對,你我口中的外國人是同一種人嗎?還是有階級、宗教等等的差異?

  好的,讓我們來看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有哪些條件吧。中華民國國籍法第3條第1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五年以上。」換句話說連續5年,這5年每1年要有差不多半年的時間呆在台灣境內。要怎麼計算這些在台灣的日子呢?我在台灣生活了12年,每年只有寒暑假或者過年、投票才回去馬來西亞,應該夠資格了吧!於是我跑去看了一下內政部網站的說明(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144 )。嗯,真是不好意思呢,求學期間不算。所以2007年9月到2015年7月這8年,我在學校唸書的時間都不能算。

  除了學生,還有許多移工也不能算,因為他們做的是「經勞動部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之工作 」 ,像是幫傭、看護、海洋漁撈 、營造、製造業等等。此外,如果我很不幸,工作期間有勞資爭議進行爭訟程序、因為職業災害躺在醫院治療、或者成了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證人,以上種種狀況也無法算在這5年的每年183天之內。所以當我們討論說要外籍同志「歸化中華民國」時,其實就排除了許多移工,即使他們跟台灣的伴侶相處多年,但他們就不是台灣想要吸納為國民的目標族群。

  身在外國的同志朋友,如果與台灣伴侶異地相戀,想要歸化國家,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在台灣居住的理由。就學是不可能的了,即便台灣廣設大專院校,要求學不難,只是求學期間不算在那連續5年每年183天的規定內。

  除了就學,另一個常見的居留台灣的選擇就是工作。外國人要在台灣工作,得獲得勞動部的許可。勞動部規定(106年8月14日勞動發管字第10605154981號公告 ,網址參考: https://ezworktaiwan.wda.gov.tw/News_Content.aspx… ),若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專門性技術性工作(A類),月平均薪資不得低於新臺幣47,971元。要達到這樣的條件其實有點不容易。除非你很幸運,台灣的大專院校找你來擔任專任研究助理人員,薪資可以在31,520(學士學位)到36,050(碩士學位) 之間。但這樣的機會不容易,若我是教授我也會優先選擇本校本系在學/畢業的學生來擔任研究助理,而非素未謀面的外國人。另一個特殊狀況就是台灣大專院校畢業的僑外生,可以依據僑外生評點制申請工作,薪資也不必達到4萬8,我就是這樣的例子。但如果原本在外國生活的同志,要來台灣工作以取得居住滿5年的資格,最快的方法應該是找到高薪工作,而不是來唸了2-4年的書,再選擇適合的工作。當然也有些厲害的外國人,可以滿足高薪的條件。

  當然,公司也不能說想聘請外國人就聘請,勞動部對於這些聘請外國人的雇主也是有一定的要求,例如公司的營業額、公司的屬性(如外國公司、團體駐派在台的合法辦事處)、工作屬性(是否一定要找外國專才)。各類型工作的雇主單位資格要求,大家可以參考「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好了,終於找到工作,應該可以在台灣生活,連續居住5年了吧,那我們來看距離中華民國國籍還有多遠的路吧。嗯,國籍法第3條第4款:「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這是什麼意思呢?具體來說就是以下3種:
(1)最近1年於國內平均每月收入逾勞動部公告基本工資2倍證明。
(2)國內之動產及不動產估價總值逾新臺幣500萬元。
(3)我國政府機關核發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或技能檢定證明文件。

  哦……像我這樣月薪3萬多的,就沒辦法達到基本工資2倍啦。除非大家願意施捨我,找我來演講騙吃騙喝,也許還有一點機會。但如果只是找我幫忙,私下給我工資卻沒有讓我簽領據去報稅是不行的啦。

  第一種不行,那就第二種咯,讓自己有五百萬的資產。嗯……除非我找到糖爸糖媽給我一大筆資產,但我今年36歲了,姿色比不上小鮮肉,只能希望糖爸糖媽看上我的內在(泣)。第三種情形,我還沒去研究到底是哪些證明文件,但也應該不是輕易就能考到的?例如社工師、心理師執照這些,現在後悔選錯系所可能也來不及,是吧。

  好,讓我們假設這個外國人很厲害,有了高薪(或者專業證照)、也有居住5年的事實,接下來他還要做什麼呢?國籍法第3條第5款:「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所以你得去上課200小時,或者參加考試。考試不難,不難,題庫有公告在網路上。我們來嘗試回答幾題吧!

題18、以下所列人民的參政權中,哪一項是對「人」的投票?
(1)創制權。
(2)選舉權。
(3)複決權。
答案:(2)選舉權。


問題128、歸化我國國籍之役齡男子,自初設戶籍之翌日起至屆滿1年前,如需出境應向哪個機關申請核准?
(1)內政部役政署。
(2)內政部移民署。
(3)內政部戶政司。
答案:(2)內政部移民署。


問題140、發展遲緩兒童應於幾歲以前接受早期療育較能改善其發展?
(1)3歲。
(2)10歲。
(3)15歲。
答 案 :(1)3歲。


問題184、機車的前座駕駛人或後座被載的乘客,沒有戴上安全帽的話,駕駛人會被處罰多少元?
(1)300元。
(2)500元。
(3)不會被罰錢。
答案:(2)500元。


  瞧,應該沒有很難,是吧?

  好了,前面幾個條件都符合了,時間也夠久了、生活也富裕了、考核也過了。那就記得準備相關文件,可是這些文件不是像你直接到便利商店插卡片領口罩那麼簡單。我還沒辦過,所以不是很清楚還需要哪些文件。可是我確定有一個文件就是要你回到自己的國家,去申請放棄國籍。放棄國籍真的容易嗎?也許你在老家還沒出櫃,怎麼說服家人說你要轉換國籍就是一番工夫。也許你很幸運,家人都支持你來到台灣跟真愛在一起。也許你會遇到國家的刁難,像烏克蘭的瑞莎放棄她自己國籍的時候,就要總統簽名。烏克蘭的公務員就不停問她:「烏克蘭哪裡不好,為何想要放棄?為何不愛烏克蘭?」(報導詳見: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12761

   如果你覺得自己的國家公務員不像台灣許多公務員那樣「和藹可親」,那麼放棄國籍的這段路可能會很辛苦。就算台灣給你1年的時間讓你取得喪失原國籍證明文件,這段日子可能會很難熬,也有可能很愉快。

  最後總結一下,外國人不是鐵片一塊,有些人可以藉著母國優勢(通過同婚)、社經地位(容易取得高薪工作)與台灣伴侶成婚;也有人像我一樣(甚至表現比我更好),接近取得台灣身份證的門檻。但也有些人的機會幾乎是被剝奪的,他可能要很久很久的時間、很幸運的情形下才有機會獲得台灣的身份證。


p/s 本來想寫得更仔細一些,但寫到後面就累癱了,草草結束,哈哈。歡迎大家轉發討論,持續讓跨國同性伴侶的各種議題能夠被深刻呈現,讓彼此的權益能一步步完善。

2019年5月19日 星期日

雨後彩虹——見證台灣三讀通過同性婚姻



  不少台灣同志運動的朋友愛說這句話:「遲到才是同志運動最大的敵人」,因為許多同志朋友很晚才睡,很難早起參與早上的動員。5月17日是國際不再恐同日,一早大雨滂沱,我原以為會影響同志朋友們參與立法院前的動員,但顯然沒有。


同婚進展六十年

  這一天是立法院準備表決同性婚姻相關法案,為了讓立法委員看見同志社群的存在及需要,婚姻平權大平台號召同志社群一早集結,希望表決不能輸。台灣同性婚姻的歷史最早可以追溯至1958年,有一對女同志伴侶投書法院請求辦理公證結婚被拒絕,因為根據民法,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接近三十年的歲月後,一名男同志祁家威也開始走上爭取同性婚姻的路。他在1986、1994、2000多次向國家機關訴求,但都不被受理。2001年,法務部擬定人權保障基本法草案,其中條文有保障同性戀者組成家庭及收養子女的權利,但這部草案因內閣成員的反對而沒送出。2006年的蕭美琴立委提出同性婚姻法草案,但連一讀也都無法通過。

  2011年陳敬學與高治瑋這一對男同志伴侶為了爭取合法婚姻開始訴訟,當時尤美女立委也準備民法修正草案,但後來被法務部阻止。2013年陳高二人為考量人生安全撤銷上訴。同樣的在這一年,伴侶盟推出歷時兩年完成的多元成家立法草案,內容包含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多人家屬制度等,引起正反雙方的許多討論。但這些討論並沒有讓同性婚姻相關的法案能夠順利審查通過。2015年伴侶盟決議走司法途徑,向大法官申請釋憲。同一時間台北市政府也向大法官釋憲。

  2017年5月24日,大法官公佈748號釋憲結果,表示民法沒有保障同性伴侶是違憲的,要求相關機關在2年內修訂或訂立相關法案。這項消息讓同志社群感到振奮,可是次年卻受到全民公投結果的重重打擊。幸福盟在2018年的公投中,提出「民法婚姻應限定一男一女」、「以其他形式保障同性伴侶權益』兩案,這兩案分別獲得765萬、645萬票的同意票。為了因應公投結果,政府擱置了修訂民法的念頭,改由訂立專法。為了安撫反同團體與同志社群,行政院今年提出了《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名稱即避開同性婚姻,也避開同性家屬或伴侶之類的字眼,本法草案其中許多條文準用民法。「準用」的意思就是套用另一套法律相關的規定,所以在這法案就不再寫得那麼詳細。

  但此時幸福盟卻跳腳,控訴政府罔顧公投時展現的民意。隨後國民黨立委賴世葆及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分別提出自己版本的同性結合相關法案,但這兩個版本都對同志社群不利,前者只視同性伴侶為「家屬」而非「婚姻」,後者加上防偽條款,三等親可以拆散當事人的關係。這三個版本的同性法案都逕付二讀,於5月14日進行黨團協商。由於協商不成功,因此立法院訂定5月17日進行表決。

  為了同性婚姻,這幾年同志社群多次走上街頭,聚集在立法院或者凱道,例如2014年的彩虹圍城、2016年底也在立法院前聚集過、以及在凱道辦理婚姻平權音樂會,2018年公投前一週也在凱道聚集,呼籲大家為愛返鄉投下一票。2016年底、2018年,許多年輕朋友也自主站在全台灣各個街頭,兩三人一組或二三十人一團,跟路過的民眾解釋婚姻平權、性別平等教育的意義。同志團體不像保守團體資金龐大,可以買平面及電子媒體的廣告,只能動員社群每一個人(包括友善的異性戀夥伴),為性別平等盡一份心力。5月17日,立法院準備進行表決,同志團體也呼籲大家一起走這「最後一哩路」。


雨中赴會,終局之戰。

  前一晚雷雨交加,我半夜驚醒,對次日的集結有些憂心。早上7點半,我趕到桃園火車站的時候,已經有好幾位夥伴已經集合了。這些朋友都是我在桃緣彩虹居所(桃園市的同志健康中心)服務時認識的,大家都很關心這一次的法案結果,都請假來聲援。我們桃園的朋友會合後,便帶著彩虹標識及旗子搭火車北上,我身上也帶著了馬來西亞的國旗。大家在擁擠的火車上,交流著從前一晚到早上的心情,雨不停地下固然讓我們感到緊張,但我們在網路平台上看到蔡英文總統、蘇貞昌院長、林佳龍部長、鄭麗君部長、鄭文燦市長等人的溫情喊話及祝福,深受感動。

  到了台北後,我們拿起旗子往立法院的方向走去。到了現場發現青島東路已經爆滿,主辦單位請陸陸續續抵達的朋友往中央南路、暨南路方向移動。我很驚訝,因為大家都克服早起的困難,已經來這裡淋雨了。眼中所見不是撐著雨傘,便是穿著輕便雨衣的人們。青島東路上是主舞台,除了轉播立法院開會情形,婚姻平權大平台的夥伴也在台上跟大家說明目前立法院內的進度。主辦單位也在中央南路、暨南路設置大螢幕及喇叭,同步轉播,現場也有很多人打開手機觀看新聞媒體的直播。

  本次表決的有三個版本,第一個便是行政院提出的748施行法草案、接著便是賴、林兩位立委提出的版本。立法院採用逐條表決的方式,若行政院版本的先通過,便不再表決其餘版本的同一條文。每條條文開始表決前,立委可以登記發言,三分鐘後麥克風會消音。因此我們有機會看到友善的立委如尤美女、蕭美琴、黃國昌、林靜儀、林昶佐等發言,捍衛同性伴侶應有的權益;於此同時我們也看到賴世葆、沈智慧、費鴻泰等,不斷以公投結果為由反對行政院版草案。

  當場內性別友善的立委發言時,場外的民眾都給予熱烈的掌聲及歡呼。像是林昶佐委員說明今天立法院審同婚專法而非修訂民法的原因時,他怒斥在場的反同委員如賴世葆、費鴻泰、沈智慧等人,跟著外頭的人傳播扭曲、惡毒、抹黑、錯誤的資訊,造成社會對立。無論場內外都響起了掌聲,我們都為林委員歡呼叫好。可是反同的立委沒有想要對話的意思,他們前幾天放棄協商、綁架了協商,今天卻指責政府不顧公投民意、強行通過法案。聽到這裡,場外台上主持人及台下的民眾都氣壞了,我們高呼口號:「我要結婚、不要結合」、「賴世葆!下台!」、「沈智慧!跳針!」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民進黨為了本次表決,幾乎動員了所有人脈以及關係,希望說動立委在關鍵時刻投下一票。區域立委有選民的壓力,所以要讓他們給行政院版投票,有可能危及他們的政治生涯。在前一晚風雨飄搖的時候,我們還無法確定民進黨中有多少人是可以頂住壓力投票的。而國民黨此時也甲級動員,要求旗下立委不得贊成行政院版本的草案,雖然有少數立委可能是比較友善的,但同志團體並不樂觀。時代力量雖然全員支持行政院版本,但在立法院的人數不多,無法起關鍵作用。在表決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誰在第幾條投贊成,第幾條投反對,若仔細條列應該是很有趣的。

  748施行法中,大家最關注的便是第二條及第四條。第二條原本有定義什麼是同性婚姻,但行政院後來微調,避開同性婚姻的字眼,套用大法官釋憲文說明同性兩人結合的永久關係是親密且排他的。後續條文則持續沿用「第二條關係」指涉同性間的婚姻,藉此規範其他事項,例如第四條的登記。由於原有版本的同性婚姻字眼遭到刪除,所以第四條也增加說明兩人可以根據大法官釋字748的核心精神去政府辦理同性婚姻的登記。這裡可以看見行政院為了避免引起立委及民間的反彈,一再退讓但又堅持遵守憲法,以曲折的方式保障同性婚姻。當第四條通過後,大家開始鬆了一口氣,陸續在網路平台歡慶。

雨過天晴,彩虹綻放?

  接近中午時,舞台主持人告訴大家立法院不打算休息,讓立委持續表決到結束為止。主持人提醒大家照顧身體,這時候有些人開始去吃飯了。我們一行也大約在下午一點到附近的餐廳用餐。再回到現場時已經停止下雨,我們不必再撐傘,也趁機擠進去青島東路,遙望主舞台。這時候立法院已經表決到第20條,配偶收養另一方子女的規定。這裡的規定還不夠詳盡,配偶雙方沒有辦法「共同」收養「其他人」的小孩,目前只能單方面收養,所以另一方跟孩子的關係可能只是法律上的陌生人。

  場內表決的過程中,婚姻平權大平台也在場外說明相關法條的背景,讓民眾較為了解。有時候反同立委上台跳針時,場外主持人後來就不再聚焦跳針內容,以免台下朋友持續傷心難過,他們會邀請一些名人如蔡明亮導演、滅火器樂團主唱楊大正、婦女新知代表瞿欣怡等上台跟民眾喊話,給大家打氣。現場四萬民眾除了在台北生活的朋友,也有來自桃竹苗、中部、南部、東部的朋友,有些人在半夜乘坐專車前往台北。

  當然除了本國人士,也有像我在台灣生活的外國人在場聲援,許多人正在跟台灣人交往。但可惜這一次表決並沒有讓跨國同性伴侶擁有更好的結果,如果依據行政院748施行法,來自承認同性婚姻國家的人民跟台灣人結婚沒什麼問題,但如果是來自其他國家可能卡在一些程序無法完婚。現場有不少台灣人的伴侶是來自亞洲國家,包括馬來西亞、中國、香港、菲律賓等,這些國家都沒承認同性婚姻,連帶影響跨國同性伴侶的權益。

  為了改善跨國同性伴侶的權益,時代力量最後提出修正動議,但除了時代力量黨團,僅有國民黨許毓仁立委支持,國民黨、民進黨其餘立委全都投反對票。當結果出來的時候,場外寂靜一片。許多跨國同性伴侶不禁哭了出來,因為權益依舊遙遙無期。舞台主持人見狀,邀請大家為跨國伴侶打氣加油「我們為他們繼續加油好不好!繼續努力好不好!」。我在青島東路後方,聽到這裡時也流下眼淚。雖然我現在單身,無法結婚這件事短時間也不會影響我。讓我感動的是,還有很多人其實沒有放棄我們,依舊關心我們。我理解民進黨不敢在本次表決中處理跨國同性伴侶議題的難處,但我知道我們不會被遺棄,就像是愛滋感染者、BDSM圈、身心障礙同志等更為邊緣的群體,會被許多性別團體照顧著,在同志運動中不會缺席。

  二讀通過後,立法院馬上進行三讀。當議長拿起議事錘敲下去,象徵法案通過。那一刻全場歡呼,每個人都拼命搖曳手邊的旗子,不斷高喊:「婚姻平權!亞洲第一!」。此時烈陽高照,全場朋友興高采烈。因為從過去幾年到現在多次參與動員,從早上淋雨到現在,很多人在乎的就是同性伴侶的感情是否能被國家認同。雖然社群歷經去年公投的挫敗,但民進黨政府在今年的國際不再恐同日送來了禮物。這禮物是不夠好、不夠精緻,但對於同志社群來說是有著振奮人心的效果。

  同性婚姻通過後,許多人忙著籌備婚禮,這是值得祝福的事。但我們也別忘記,反同團體仍舊想要打壓同志權益,否定多元性別的樣貌及存在,所以性別平等教育是另一個重要的戰場,我們得守護得來不易的幸福。


延伸閱讀:








2019年5月12日 星期日

《變種天賦》——關於變種人的歧視與對抗




  看完了兩季《變種天賦》,這是敘述變種人故事的劇集。說起變種人,許多人熟悉的便是《X戰警》系列電影,知道X教授、萬磁王兩大角色,以及他們所領導的X戰警、兄弟會諸多角色。六月即將上映的《X戰警:黑鳳凰》敘述的便是琴格雷身上的鳳凰之力覺醒,是原著漫畫的重要故事線。X戰警的漫畫是敘述變種人面臨社會歧視的故事,改編成電影後很多元素都可以對照到同志議題,例如《X戰警2》波比出櫃的場景。也因為這樣,我開始喜歡敘述變種人與歧視的X戰警故事,連帶關注這部跟X戰警有一些關係的《變種天賦》

  《變種天賦》是敘述一家人加入變種人團體的故事。2013年7月15日,變種人遊行抗議,演變成恐怖襲擊事件。而能夠保護、捍衛變種人的兩大團體X戰警、兄弟會也都失去踪影,人類社會開始恐懼變種人,只要變種人展現能力,就會被所謂的正常人歧視、壓迫,甚至逃亡。X戰警消失前成立了地下組織,救援那些被迫離家流浪的變種人們。

  故事的主線是發生在Strucker家姐弟因為施展能力,現出變種人身份。他們父母愛子心切,跟著子女一起逃亡,隨後加入了地下組織,與代表人類社會的哨兵服務處(Sentinels Service)作戰。不同於訓練有素、能力卓越的X戰警,他們沒有像X教授那樣的智者引導訓練,只能靠自己加強實力。地下組織的據點位於廢墟,沒有X學院的精良裝備,隨時得應付敵人上門,同時也得忙著救助逃亡的變種人。雖然來投靠的變種人有不少,但不是每一個人都適合上線作戰,不少人才剛發現自己的能力就得逃亡,還沒學會掌握能力。所以他們的作戰是辛苦的,第一季的最後,哨兵服務處與崔斯克工業聯手,用抓來的變種人俘虜,運用他們的能力摧毀了地下組織的亞特蘭大分部。

  第一季的最後幾集,地下組織其中幾名角色,包含萬磁王的女兒北極星(polaris)、主角Andy Strucker 等,因理念不合投靠了地獄火俱樂部,地獄火俱樂部曾在《X戰警:第一戰》出現,在原著漫畫中是全球精英的國際組織,社會經濟地位極高。比起劇中窮困的地下組織,地獄火俱樂部有錢有勢,有自己的大樓,他們甚至可以滲透政府部門。在第二季中,715事件的倖存者Reeva奪下了俱樂部核心圈領導權,密謀引發更激烈的反抗行動,謀求建立變種人樂園。與之相對的,便是不相信政府的民間組織肅清者,他們自行組織掃蕩變種人,他們猶如3k黨的後代,對變種人毫不手軟。所以第二季,便是地下組織剩餘成員、核心圈精英與肅清者之間的鬥爭。

  無論第一季還是第二季,本劇故事讓我們看見了所謂正常人社會對於變種人的恐懼。因為無知,所以恐懼;因為恐懼,所以歧視。在這場戰役中,有的人對於袖手旁觀放任壓迫、有的人出賣自己親友。為了回應歧視,變種人也有不同的應對方式。有的團體會比較激進,像是劇中的核心圈、地獄火俱樂部,電影中的兄弟會等,我聯想到了國際社會主義前進,在台灣為了婚姻平權常採用比較激進的做法。有的單位是比較和平路線,希望打造所有人和平共處的社會,像是劇中的地下組織、電影的X戰警,我覺得台灣許多同志團體都比較接近這樣的方式。站在變種人這一邊的,也有不少一般人,像是Caitlin Strucker,知道自己兒女都是變種人以後,一直保護著他們,甚至協助緊急醫療。同志團體也有不少異性戀的盟友,像是同志父母愛心協會,性別友善的陣容逐漸壯大。

  至於人類社會也有各種不同的處理方式,政客、媒體、商人操弄愛國情操、倡導要兒童有幸福的未來,煽動人類社會對於變種人的恐懼。像是那些下一代幸福、國民黨連成一線,以類似的口號去捍衛他們的『家園』。有的人美其名是協助治療變種人,但背後目的是否定變種人的存在,像是劇中的瑪德琳教授、電影中的企業家沃倫,企圖研發治愈變種人的解藥,這讓我想到了否定LGBT的『走出埃及』。有些變種人自願協助這些單位,接受『治療』,因為他們渴望跟『正常人』一樣,於是我在劇中看到了那些『後同志』、那些『郭大衛』。那些無法正視自己『天賦』特質的人乞討著主流社會的施捨,我為他們悲哀。

  雖然X教授曾在電影《X戰警2》開頭旁白時指出,和平共存向來不是人類的天性,在715恐怖襲擊事件後,四五年來正常人與變種人的衝突日漸嚴重,甚至到了相互屠殺的地步。至今,全球仍有許多LGBT與片中的變種人一樣遭受殘酷的待遇。即便是在所謂比較開明的美國,也還是有針對LGBT的仇恨言論與行為。在貌似和平的台灣,我們也看見許多人的醜陋嘴臉。他們捍衛著自己的信仰,卻沒看見社會的各種差異。他們利用公投、政治遊說等手段阻止婚姻平權及性別平等教育,以維護想像中的純潔國度。同婚法案各版本如今正在立法院等候協商處理,祝福台灣能夠有更美好的未來。

2019年1月20日 星期日

【悅讀筆記】顛覆單偶制的Slut




書名:《道德浪女:性開放的全新思考》
作者:Dossie Easton、 Catherine A. Liszt
譯者:張娟芬
出版社:智慧事業體
備註:此為初版,游擊文化出版社於2019年1月再版。


  《道德浪女》一書,忘記購於何時,只確認是在茉莉二手書店特價購買。據悉,原出版社已倒,近期即便有讀者想組成讀書會,也無處購買。2018年原作者修訂了原有內容再次出版,游擊文化取得版權於台灣發行。也因為新書出版,出版社努力在臉書推廣,也在瑯嬛書屋及其他地方舉辦新書分享。好奇之下,我從書架抽出舊版閱讀。

  說起開放式關係,許多人都無法接受,因為主流的價值觀是單偶制(monogamy),也就是說親密關係僅限於一對一。而保守的宗教團體更限制在一夫一妻,將同為單偶制的同性伴侶、異性間開放式關係、同性間開放式關係打成同一塊,於同婚議題中企圖召喚保守民眾的支持。即便是一般社會,也都以管中窺豹的方式去理解開放式關係,甚至將劈腿偷吃及知情同意的開放式關係混為一談。

  開放式關係固然是挑戰了現有的單偶制,然而並非全然無界限,來者不拒。開放式關係還是有一定的界限,當然這個界限是可以依據當事人的需求進行調整。此外,進行開放式關係的其中一個重要條件便是關係中的人都知情、同意,若有一方不同意關係的樣貌,雙方就得協商調整界限,或者結束關係。無論你的立場是支持單偶制還是開放式關係,但有一點應該是我們都同意的:沒有人是另一個人的附屬品,或者佔有另一方,因為每一個人都是完整且獨立的個體。正因為大家的地位是相對平等的,所以他們在協商的過程中得雙向溝通,釐清彼此的感受與需求。協調的內容,則是牽涉到預防疾病的安全性行為、表達關係輕重的界限、如何跟孩子或外界表明關係的狀態等。

  作者在書中,也鼓勵大家去了解自己的感受,忠實面對而非去壓抑它。我認為這在任何關係中都是很重要的,如果我們不知道、不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那麼伴侶可能會很辛苦,因為對方更難以捉摸到我此時的需求,可能產生更多的問題,這對關係經營來說並非好事。以我自己為例,我也常常在表面的情緒上打轉,忽略了自己的感受、期待,我也忘記了對方是人,不知不覺地去控制對方,以滿足自己的期待。後來我才從別人的眼裡看見自己,才對自己了解多那麼一點點。

  如果你問我,未來會不會進行開放式關係?我並沒有一個標準答案。但對我來說,「開放」並不是問題,「關係」才是。我不認為進行開放式關係是多麼地道德敗壞,一定要被蔑稱為「蕩婦」(SLUT),那只是我們有機會重新理解關係的各種樣貌,重新調整關係的各種界限而已。我們不一定要去執行,但我們可以多閱讀、多一些理解,讓各種關係都能夠被看見、被討論。無論你選擇單偶還是多重伴侶,都要學習去了解自己,並看見對方是獨立的個體,這才是維繫關係的重點,也是我正在修習的功課。

延伸閱讀:
The News Lens 關聯評論:「《道德浪女》:浪女『來者不拒』?其實我們的界線比大多數人多」